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肖
扬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纪念江华同志诞辰100周年,深切缅怀他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建立的历史功勋,追思和学习他为党和人民司法事业不懈奋斗的崇高风范,进一步激励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江华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党党务工作和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是新中国第五、六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
1907年8月1日,江华同志(原名虞上聪,1938年改名江华)出生在湖南江华县瑶族的一个贫苦农家。青年时期的江华同志积极投身于群众革命运动,并于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5月,江华同志调红军工作,先后担任中共茶陵县委书记、红四军前委秘书、红四军政治部秘书长,参加了中央苏区五次反“围剿”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是红军初创时期在毛泽东同志直接领导下的军队政治工作领导人之一。在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期间,江华同志参加创建山东抗日根据地和辽东根据地,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江华同志主持浙江全面工作12年,以冶金、化工、电力、机械为主,建设起一批工业企业,优化了经济机构,为浙江省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文化大革命”中,江华同志受到林彪、“四人帮”的残酷迫害。他毫不妥协,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真理,与反革命集团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表现了共产党人的坚定信念和铮铮铁骨。
江华同志是我们党杰出的政法工作领导人。1975年1月,经毛泽东主席提议,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江华同志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年近70高龄的江华临危受命,肩负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重托,着手恢复在“文革”中被取消的各级人民法院,落实党在司法战线上的各项政策。1978年,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江华同志再次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 |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李忠杰
江华同志是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他的一生,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这里,我着重追忆他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光荣历程,缅怀他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所做出的光辉业绩。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江华同志是参加井冈山斗争的老战士之一,他坚决拥护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为人民军队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